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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7/6/15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都有满足一定的注册资本要求,不同的公司类型,其注册公司的资金要求不同,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多少钱,公司法律顾问怎么收费,企业聘请律师需要多少钱,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怎么收费,下面由北京公司法律师王建律师介绍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公司法》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出资期限”的要求,同时取消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的规定。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法定资本制度被放松。自2014年3月1日起,“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实缴出资时无需验资。

(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仍应当经过验资机构验资。

  3、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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