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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经理行使的职权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7/5/28

股份有限公司经理行使哪些职权?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是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一般行使的职权包括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多少钱,公司法律顾问怎么收费?下面由公司法律师-王建为您介绍。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此外,经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如果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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