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合同诈骗的犯罪手法的防范措施有哪些呢?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下面就有北京合同律师为您解析: 1、通过伪造单位、伪造营业执照及各种许可证等,在取得他人信任后签订合同诈骗。 2、盗用他人公章、合同纸、相关证明凭证等,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行骗。 3、利用种种手段,将工程承揽到手,然后转手倒卖,从中牟取暴利。 4、虚构董事长、总经理等身份,假借在豪华场所办公,在取得对方信任后签订合同行骗。 5、以高利润为诱饵,诱骗对方签订设置陷阱的加工承揽合同,骗取对方保证金、抵押金、中介费等。 6、以假冒联营、共同盈利为幌子,骗取对方投资款。 7、积极支付一定的预付款定金,取得对方信任后让对方放松警惕,以达到行骗得手。 8、以紧俏物品为诱饵,许以高利,签订合同侵吞对方预付货款。 9、趁商品订货会、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等浑水摸鱼行骗。 10、两个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事先串通,一买一卖,恶意串通合演双簧,制造商品紧俏气氛,以此推销劣质或滞销商品,骗取货款。 11、以滞销和积压商品为目标,抓住对方急于推销滞销和积压商品的心理,通过签订购销合同行骗。 12、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货物后,将所骗货物处理,用劣质产品抵款行骗。 13、先以种种优惠条件打动对方,签订巨额合同,一旦货物到手,随即藏匿或外逃行骗。 14、犯罪分子自己没货,而把货物需求方领到码头、货场或仓库,把别人的货说成自己的货,骗取对方信任后,签订合同行骗。 15、以商品的品牌大、资金少为借口欺骗对方签订合同行骗。 16、双方当事人都为规避法律,签订假标的合同。一方假戏真唱,借机推销劣质或滞销商品,骗取对方货款,而被骗方只得自认倒霉。 17、以贿赂或女色打通关节,买通有关人员,然后里应外合,狼狈为奸,损公肥私。 18、以转让专利、高新技术为名,打着包技术、设备、培训、回收、利润的幌子,引诱对方签订合同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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