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律师 - 专业方向:公司法律顾问、股权纠纷、商务合同、房地产、金融投资等业务。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咨询热线:139-1039-1373
 您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工伤鉴定在哪做、什么时候做?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7/11/2

工伤鉴定在哪做,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多久?以及,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上题目都是我们某些劳动者及其近支属十分关心的题目,下面,北京法律顾问律师就以上题目为大家收拾整顿说明,但愿对各位面临的题目有所匡助。

鉴定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分鉴定时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划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支属,工会组织

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延伸增补:什么情况下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不乱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入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糊口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糊口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门不能自理,大部门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支属。

   申请人之间不分先后顺序。

   受理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60日内作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终极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还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从上面内容可知,工伤鉴定的地点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分。

   另外,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支属,工会组织。


[打印]  [关闭
  电话:13910391373  邮箱:wjlaw148@163.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律师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三层
Copyright © 2012-2024 www.gsflaw.cn
专业方向:公司法律顾问、股权纠纷、商务合同、房地产、金融投资等业务。
京ICP备17019143号

扫描微信沟通

扫描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