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律顾问律师为您解答: 职工持股会股权收购实施方案 一,职工持股会股权收购工作的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董事会通过的处置方案,依法办事. 2,保护职工利益,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3,职工持股会股权收购关系到总公司股改的总体进程,各单位要确保按规定的时间表完成. 二,收购方案 总公司系统各级子公司中职工持股会(工会)股东的职工个人现金出资部分形成的股权,以及在个别三,四级子企业中存在的与职工持股会性质相似的有代持情况的职工出资形成的股权(以下简称"职工股"). 分红问题 2006年的分红按原来的办法由职工持股会继续享有. 收购价格 (1)收购价格确定的依据 以200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特别分红后的)作为职工股作价依据. (2)保底价 为照顾职工利益,设立保底价.有职工持股会股权的,保底价为职工原始现金出资加资金利息减去职工持股会所持股权历年累计分红(包括此次特别分红,包括百含划转部分的分红)的50%; 当职工出资部分享有的净资产评估值(特别分红后的)≥收购保底价时,以职工出资部分享有的净资产评估值(特别分红后的)作为收购价格;当职工出资部分享有净资产评估值(特别分红后的)<保底价时,以保底价作为收购价 格. 在确定职工出资部分享有的净资产评估价值时,应当扣除国有股独享权益的评估价值,即职工出资部分享有的净资产评估值=(1-账面国有股独享权益/账面所有者权益总额)×所有者权益的评估价值×职工现金出资部分占总 股本的比例. 付款方式 收购款由收购主体付给被收购的职工持股会,由职工持股会向个人分配(有代持情况的职工个人股权的收购款,由收购主体支付给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由工会向个人分配).由于评估结果要在5月份才能出来,在股权转让协议生 效之日起10日内,先支付保底价的80%,或职工现金出资部分享有账面净资产(2006年年底报数减去特别分红)的80%,取其高者(按附表5《收购职工股保底价及第一次付款计算表》进行计算).在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生效且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的10日内,付清其余收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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