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四中全会更是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这为中国企业法治建设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指明了新的方向。在国际上,企业法律顾问已经成为跨国公司日益成熟并不可或缺的重要公司管理制度。目前国际大的跨国公司法律顾问制度中,以总法律顾问为代表的公司高级法律管理人员,已经普遍成为公司经营决策层的核心成员之一。欧美国家跨国公司法律人员的总数已经占到其企业员工总数的千分之七以上。而其公司每10亿美元所对应的企业法律顾问的人数也达到了9人。 他介绍,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初的发展阶段,进入到规范阶段。目前我国中央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组织体系逐步建全。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部设立了专门的法律事物机构,其中超过90%以上的是由一级独立的职能部门。全系统已经拥有了超过2万名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比例已经超过了83%。律顾问的业务领域也不断突出,企业的风险防范、业务领域、价值创造、权益保护等等中央企业法律顾问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目前112部中央企业包括中小级部分,中央制度、重要决策等均超过了99%。中央企业的法律顾问在涉及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涉及企业的投资、并购、改制、重组、知识产权等一系列领域中的作用日益彰显。 据统计,近3年来中央企业的法律顾问通过与社会律师的密切配合和广泛合作,妥善处理和应对了一系列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直接或者间接为中央企业挽回的经济损失超过了560亿元。 对上述数据,肖XX认为,中央企业按照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是在企业法律顾问职业的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当中,通过明确职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转高效的法律工作体系的一系列制度体系建设,使法律审核成为企业经营发展,成为企业各个领域必须纳入的重要、不可缺少的结点。下一步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将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大典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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