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条例》中规定了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范围。《条例》中的第十六条有一个否定条款,凡属其条款范围内的,均不能算作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六条具体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