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出现解散事由导致公司解散。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因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引发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愈来愈多,许多公司在出现解散事由后并不积极清算,导致债权人得不到及时清偿债务,以致必须通过诉讼解决,有些公司在大量举债、偿还无望的情况下,故意采取不参加年检或连续停业的办法,迫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进而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执照被吊销后,股东则异地再重新登记公司重新经营。 吊销营业执照已成为公司的股东合法逃避债务的有效方式,这不仅害及公司的债权人,甚至会导致道德公害①。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类案件,从而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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