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的主要动机

下面北京法律顾问律师为您探讨下企业兼并的主要动机是什么:

  1.追逐市场势力。追逐市场势力对水平兼并来讲是一个明显的动机。如果某一企业兼并了同一产业中的其它所有企业,那么,幸存者就在该产业中处于独家垄断地位,它将能够通过限制产量来控制产品的垄断价格,至于控制到什么程度将依赖于该产业的进入成本和政府对该产业的管制力度。当某一企业只兼并了其所在产业中某些而不是所有的企业时,兼并对市场势力的影响是比较复杂的。如果兼并后的企业成为所在产业中的主导厂商,并且该产业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那么兼并企业就具有一定程度的市场势力。

  2.获得多工厂经济的好处。即兼并多个企业可获得多工厂规模经济与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所带来的竞争优势的好处。通过兼并多个企业,企业将能够充分利用多工厂营运中可利用的经济资源和便利条件,并通过经营多个工厂,企业可以将固定管理成本分摊到一个大的产量中,促使产品的边际成本随着产量的增长而趋低,这是一种多工厂的规模经济。但这种多工厂规模经济存在一个规模临界点,超过该点,企业规模变得如此之大,以致于经营者会失去管理控制。现实生产经营中,常常存在适合这种多工厂经营的特定产品经济。

  3.消除过剩生产能力。同一产业中不同企业成本不同往往是妨碍企业成功合谋(或联合)的重要因素之一,因为如果一个寡头垄断市场是为了追求联合利润的最大化,那么,联合利润最大化必定要求低效率的企业接受低市场份额,且最没有效率的企业可能不得不要求被关闭,而独立的企业将会拒绝或不愿意接受这样的条件或做法。但假如一个企业通过水平兼并控制许多企业,那它将能够关闭最旧且最没有效率的企业。因此,水平兼并是消除同一产业过剩生产能力的一种有效途径,是一种将低效率企业的控制权转移到高效率企业经营管理者手中的机制。在面对市场需求持续紧缩的产业中,这一点显得尤其重要。

  4.利用企业生命循环中成熟阶段的优势效应。一个企业从事于水平兼并的倾向将随着它的寿命的不同而变化。当一个企业还处于“青壮年期”时,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它从事兼并的可能性很小。因为新生企业缺乏知名度,金融市场将会对它所借的每一笔资金索取一个风险补偿金,这些资金包括那些用于兼并的融资。一个新生企业也很少有可能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去支撑内部化的兼并,至少对大规模的兼并是这样。由于它的资本成本要比成熟企业大,所以它可能很少去进行兼并。此外,尽管任何一种扩张或发展活动都代表了一种索取稀缺经营管理资源的要求,但一个新生企业将有许多其它扩张的机会,而不立即倾向于兼并。但当某个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确立了一个有保障的市场地位时,它的经营者将会利用一切有利因素,尽可能把可利用的资源都集中于内部化的企业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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